近日,淘宝网在轨交2号线上进行了一次营销宣传,免费派送千件服装,活动一开始就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一度引发疯抢。部分市民指出,在客流密集的地铁车厢里进行商业活动,会影响运营安全。地铁运营方明确表态,此行为和运营方无关,轨道交通内绝不允许出现此类行为。地铁官方微博甚至直接谴责活动策划方:"血管里还有没有道德的血液? " 深圳地铁广告www.szmrt.com
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李立律师认为有关淘宝网的这种做法有没有违反法律可参考《上海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条例》中有如下内容:第二十三条 在地铁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七)擅自设摊和从事销售活动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市地铁总公司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下罚款。由以上内容不难看出,淘宝网的这种营销推广活动是违反条例规定的。淘宝对此已经致歉。深圳地铁广告www.szmrt.com
有网友认为这件事本身并不是什么大事,地铁拥挤是惯常现象,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常常是在连推带挤的情况下进的地铁,被推倒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这也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淘宝网此次营销推广活动,带来的乘客围观,其实并没有造成与平常多大不一样的影响。只不过这种做法对淘宝公司的形象有一定的影响。深圳地铁广告www.szmrt.com
分析人士则认为:从这件营销宣传的事件上更应该看到的是这个时代营销模式的问题,不止淘宝,很多商家在营销行为上让人很反感,甚至有近似行为艺术的营销。在这个互联网时代,信息以惊人的速度传播,无论正面还是负面都能很快就传播出去。但光增加曝光率是不行的,这不是健康的宣传环境,商家应有一份社会责任,共同为营造一个明媚亮丽的市场环境出力。深圳地铁广告www.szmrt.com